通知公告
达州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公约
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,加强行业规范自律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弘扬正能量。特订立如下公约:
一、扛起政治责任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二、加强内部治理。以《章程》为核心,完善内部组织架构,民主办会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;
三、推进信息公开。主动向会员公开重大活动、财务收支情况,向社会披露年报等相关信息,自觉接受公众监督、舆论监督、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;
四、开展自查自纠。坚持非营利属性,不巧立名目乱收费,不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获取社会及政府公共资源,自查、自纠不符合规范的各类评比、培训、表彰及有偿服务项目等不良行为;
五、加强团结互助。倡导各社会组织间的团结、合作、互助,鼓励和而不同、良性竞争、共同发展,反对以损害其它社会组织和机构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;
六、坚持廉洁自律。反商业贿赂、拒绝腐败,反对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,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公益活动,关注社会民生;
七、树牢法治意识。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,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,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帮助,积极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,主动提供线索,形成整治合力。
八、健全自律机制。坚守法律和职业道德,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、自我规范,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,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行业、服务群众,树立起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。
特此立约,望共同遵守。